有的人对于买了电子书以后,别人加密,让他只能在一个设备和一个软件里面看,感觉到不理解。并且举出了一个理由,说自己在买纸质书的时候,是可以借给别人看的啊。这个电子书,怎么就这么的规矩了呢?首先,他提出这个疑问也是情有可原的。谁都可以提出不同的观点嘛。但是,从逻辑上看,他这个问题却是有一些不是很合理的。因为纸质书你借给别人看的时候,是书的信息和物理媒介也就是纸张,一起借出去了。现在你也可以做到啊,把你的阅读器一起借出去别人看,和借书那是一样的道理嘛!这个人家没有限制你这么做啊。只是通过加密,限制你把书的信息复制到别的地方而已。这要是做一个比对描述的话,那人家限制的只是你的复制,类似于书本的复印了。所以,他的这个问题从逻辑上面来看是不合理的,对于电子书本身的分发机制理解有所不到位,这个质疑其实是不公平的做法。毕竟,知识电子化虽然技术上问题完全没有,但是在其他方面,例如伦理道德知识产权等等方面,还是有很多需要考量的地方,管理上还是比较的复杂的。毕竟,不是人人都有高度的道德和法律意识,技术手段还是很多时候必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