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借外傭居權案建議 否認破壞法治 為解決雙非童居港問題,政府借外傭爭居港權案請求終審法院,考慮提請人大釋法,澄清99年釋法問題。若終院接納提請釋法,意味終院承認當年莊豐源案判決錯誤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建議無損司法獨立,但有學者及大律師表示,政府此舉是向終院施壓,已破壞港法治。 由於有報章在昨日報道,指律政司日前藉外傭居港權案上訴終院機會,建議終院把個案尋求人大釋法,解釋99年人大就吳嘉玲案釋法時,特區籌委會報告反映《基本法》立法原意的表述,是否釋法一部分,以解決所有居港權爭議。袁國強昨午急作回應,證實向終院作上述建議,但強調不認同此舉破壞法治,及為本港司法制度帶來「暴風雨」。 否認向終院施壓 袁國強表示,最終會否提請人大釋法,是終審法院決定,不是律政司單方面法定。他亦否認建議屬向終院施壓。至於為何在終院常任法官包致金離開後即提建議,袁稱律政司不能控制,外傭居港權案何時在終院聆訊,以及由誰聆訊。 袁國強強調,事件是有需要由法院提出,絕非解決雙非問題藉口,不會成為破壞本港司法獨立的先例。又指即使普通法制度下,法庭在認為適當情況下,亦不會百分之一百依循過去先例,說明若釋法推翻終院過去判決,不損及港法治。 不過,法律學者認為,政府此舉造成極壞先例,破壞了一國兩制,以後即使屬香港自治範圍的條文,人大常委會亦可干預解釋。資深大律師梁家傑則擔心,此例一開,日後人大會胡亂曲解有關自由及言論的條文,但相信終院法官有智慧,應付有關壓力,作該做之決定。 律師會會長葉禮德表示,每宗案件,訴訟雙方也可以向法院提出意見,終審法院可聽取雙方意見後,自行作出判斷,不覺是政府向終院施壓。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孟達則表示,目前不合適作評論。